第7章(1/1)

    二人聊了一阵,车上的叔叔婶婶也搭了几句话,交谈间,牛车就抵达镇上了。

    相比起穷困的村庄,来元镇还算繁华,街道旁店铺林立,钱庄,酒楼,饭馆,成衣店,铁匠铺,书肆,茶楼,米粮铺,胭脂水粉阁,数不胜数,令人眼花缭乱。

    店铺门口还有排列整齐的小地摊,沿街叫卖,热闹非凡。

    容铮是满意这充满生活气息的氛围的,他记忆中听原主的爹提过,野物要卖到大饭馆才能得价钱,若是卖不出,就考虑到主街的小摊位叫卖。

    他凭记忆直奔主街中心的悦凤楼,那是镇子最大的饭馆,往里面一瞥,坐满了客人,嘈嘈杂杂的。

    他先找小二询问,那小二一听是山货,喊来掌柜交涉,李掌柜看了这些野物都很不错,能来他们悦凤楼吃饭的都舍得吃,尤其爱吃山中野物,就全收了,两只野兔,两只野鸡,一只山羊,总共给了八两。

    他收了钱,道了谢就准备走。

    李掌柜叫住他,“以后猎到好东西都可以往这里送,多多都收,放心,价格公道。”

    他这是见容铮生面口,做交易也不废话,对容铮印象不错,认为可以长期合作。

    容铮欣然同意,有地方统一收,可比摆摊省事多了。

    拿着挣到的钱,他准备先到馄饨面铺吃个早餐,今天还没吃呢,现在这会已经感觉肚子里空空如也了。

    早上起太早,都懒得自己做了,反正到镇子上,可得试试这里的吃食。

    找了间人多的摊子,不知哪里值得一试,就往人多的凑总不会错。

    看着热腾腾的馄饨面,食欲大开,馄饨皮薄肉多,还是个良心店家,难怪那么多人拥挤在这等。

    饱餐一顿后,他沿着主街一路往前走,路过一家包子店,倒是可以买几个包子中午吃,也给叶云他们带。

    “老板娘,拿六个肉包子。”

    “肉包子两文钱一个,六个十二文钱。”老板娘麻利地用油纸包好递过来。

    容铮给了十二文钱,将包子放背篓,继续往前,他走进米粮店,买了五斤白米,他实在吃不惯糙米掺着白米的饭食。

    糙米便宜很多,乡村的人为了节约,基本都是掺在一起煮,原主家也是这样,他吃了一个月,可吃怕了。

    买完米,接着转身去了隔壁杂货铺,将盐、干辣椒、香叶等调料一一买齐。

    付钱的时候瞥到柜台上有糕点,拿了一盒,看价格是二十文,糕点对于农家来说,还算奢侈品,普通人家不舍得买,觉得还不如留着钱卖肉呢。

    掌柜算盘打得响,“客官,这些一共六十文,这糕点可好吃了,很多人购买,再晚些来都买不上呢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好吃,下次再来光顾!”容铮爽快给了钱。

    最后是买菜籽,他走到街尾转角处,找到了刘大叔的推荐的“东市菜籽铺”。

    “老板,这时节有什么菜籽好种吗?”

    老板走向货架,指着写着标签上的菜籽,热情介绍:

    “南瓜、白菜、萝卜、番茄,”他手又指向另一边,“哦,蒜苗、韭菜也很适合,客官我家菜籽口碑很好,很多老主顾,包你满意。”

    容铮用手摸了一把种子起来细看,发现很饱满,色泽不错。

    “老板。我准备种三亩地的菜,就你刚刚推荐的,再加上辣椒、豆角吧,你看着帮忙各样拿一些。”

    “客官,有偏好种多哪一种吗?”

    “没,三亩地平均各样种一些。”

    “好,那我给你各拿两包。你买得多,我给你送多一包蒜苗。一共是12文钱”

    “多谢老板。”

    从菜籽铺出来,容铮去了成衣铺买了两身厚实的麻布衣服,这打猎要在山林间穿梭,容易被树枝划破。

    想了想,打算再买一套常服,成衣老板又客气地引着容铮往挂常服区看去。

    容铮抬眼看去,货架上有一件浅蓝色绸缎长衫特别显眼,明显是作为店铺招牌展现出来的。

    那衫领上镶嵌着金色的丝线,衫身上绣着银色的流云纹路,老板为了显示出效果,还给这套衣服配上了藏青色的腰带,腰带上缀了一枚剔透的白玉佩,显得儒雅又华贵。

    他脑子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叶云,这衣服非常适合叶云,叶云很瘦,但长得高,五官好看,若穿上了,那就是翩翩贵公子模样。

    “客官?这套是哥儿衣服,汉子的还请看这边。”

    老板看到容铮定定地盯着一套哥儿衣服,出声提醒,接着后知后觉,哎呀,可能人家想买给夫郎,开始卖力推荐,

    “客官,莫非是想给夫郎买?我跟你说,这套衣服是镇店之宝,一个月只有三套,你可以摸摸那衣服质地,柔软舒适”

    一听老板提到“夫郎”,这两个字传入容铮耳朵,如石头落入水中,激起层层涟漪。

    这世界的哥儿长得如男子,却是可以嫁人生娃娃的。

    在现代,容铮从未谈过恋爱,一心钻研学武,作为容家第三十一代传人,很早就开始跟着父亲料理事务,作为继承人培养。

    无论男女,他都没遇到能让他动心的。这不代表他抗拒爱情,可能就是没遇到对的人吧。

    打从第一眼,这个名叫叶云的哥儿便在自己心里悄悄扎下了根,长相俊秀、眼睛漂亮,看到他总会不自觉地高兴,见到好看的衣服也会想象到他穿起来的矜贵模样儿。

    不可否认,他对叶云多多少少是有朦胧的好感的,回想起来,可能源自传说中的“一见钟情”。

    想到此,单身了二十七年的容铮突然觉得行动刻不容缓,要先对叶云透露下自己的心思,追人得大大方方

    又想到叶云在叶大伯家挨打,心中愤怒,一定要尽快将人带离这种家庭,自己喜欢的人得好好宠着,思绪纷呈间。

    “客官,客官?”老板终于发觉自己推荐半天,对面的客官竟然在走神,无语凝噎

    被成衣铺老板打断了思绪,容铮道:“抱歉,我还没有娶夫郎。”可能很快会有,的吧!

    转向另一边货架,指着另一件长衫,“麻烦帮忙拿那套藏青色的长衫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咧。我家衣服可舒适了,客官,你穿过包你满意,我们是老字号,做的是口碑。”

    老板让店小二包起衣服,“一共一两二十文。那二十文就给你抹掉,你给一两即可。”

    成衣还挺贵,以前原主的娘亲都是买布回去给全家人做衣服,能省下不少花销。

    奈何,容铮没有针线技能,只能肉痛地买成衣。

    赵夫子

    最后一站是去“青云”学堂,镇子上只有这一家学堂,远离闹市,设在偏僻安静处,容铮凭着记忆,左拐右拐走了好一段路才到。

    这家学堂是青砖瓦房,门口有门童看守,他认得容铮,就引他进去。

    进入学堂大门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敞的庭院,绿柳环绕,庭院中央有一口古井,井水清澈见底。接着是三间垂花门楼,四面抄手游廊。

    走过垂花门,便是一排堂屋,有学生上课的教室、夫子的休息处、书房等等,总体环境清幽雅致。

    门童让容铮在游廊处等候:“我先去禀报赵夫子,请你在此处等候。”

    乡村能供得起读书人的少之又少,学堂的生源基本来自镇上的。

    学堂夫子有三位,原主以前的夫子是赵远夫子,二十五岁考取秀才功名,后来考举人落榜,年纪大了,就回到镇子当夫子。

    赵夫子是个严厉正直的人,他从不收私礼。

    他出自农家,深知农家子弟读书不易,大多学子贫困,几乎能耗光家中钱财,镇子上的或许好些,但大富之家毕竟是少数。

    学生在上学堂时已经给过费用,因此他公开说过,他会一视同仁,不用给他送私礼。

    已经好几年没来上课了,容铮准备去找赵夫子道歉,提一提继续读书的事。

    赵夫子听到门童说,“容铮来了”,眉头皱了一下,他是知道容铮爹娘都去世了,他守孝了三年,现在应该是来继续读书的。

    “带他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门童应下,很快出来将容铮带到了赵夫子面前。

    他躬身行礼:“学生容铮,拜见赵夫子。”

    赵夫子:“你为爹娘守孝三年了吧,现在来是为了继续入学堂读书?”

    “是的,夫子,我打算三个月后,也就是九月的时候,来学堂继续读书。今天前来是希望你能应允。”

    进学堂读书,需要夫子愿意收才行。

    “这三年的守孝,在家有坚持温习功课吗?”

    “学生除了爹娘去世时悲伤难抑,消沉了一段日子,后面幡然清醒,平时做完地里的活,都会抽时间看看书,以免忘记曾经所学。”

    就是这“一段日子”,约三年之久额,容铮说这话神情如常,内心有些惭愧。

    原主这三年终日消沉,还喝酒醉生梦死,几乎没碰过书。这么说是想给赵夫子留个好印象,以免赵夫子拒收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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